01 截止7月末,多地已发风险提示
如果真有想借助RWA、稳定币炒一波概念,割一波韭菜就跑的老友一定要注意,今年7月以来,全国多地金融管理部门连续发布风险提示,直指部分不法分子借稳定币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就在7月中旬,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警惕以稳定币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该风险提示明确指出,近期以稳定币、数字藏品、RWA等为代表的相关概念受到市场广泛关注,一些不法机构假借“金融创新”为名,通过发行或炒作上述新兴概念为噱头的投资项目,非法吸收资金,承诺高额回报,诱导社会公众参与炒作。
该《风险提示》直接指明了借助稳定币、RWA等概念炒作吸收资金的刑事风险:即“(相关炒作)滋生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从P2P时代走到现在的老友们对这些罪名自然熟悉不过,如今有关RWA、稳定币的风险提示中又出现了这些话,各位老友的神经务必绷紧。
无独有偶,苏州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办公室也发出了相应的《风险提示》,重申了所谓的“稳定币”“RWA”和虚拟货币的关系,同时提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同时苏州也进一步重申了利用RWA等概念进行金融活动存在非法集资的风险。
另有北京、深圳等地亦陆续发布相应的《风险提示》,飒姐团队在此就不做赘述。从上述《风险提示》中,各位老友其实略可窥见监管部门(最起码是地方监管部门)对于稳定币、RWA等概念的态度:第一,RWA、稳定币等在底层概念上依然属于“虚拟货币”,受到我国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影响;第二,就算是境外合法交易所,其在向境内居民提供相应业务时,依然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第三,在境内炒作RWA、稳定币概念的,有极高的非法集资、非法经营风险。
02 境外炒概念也不能乱玩
可能有老友会说,那我们不在内地炒作稳定币、RWA概念,我把重点放在香港、迪拜、阿布扎比这些地方是否可以呢?实际上近期不少老友都向飒姐团队咨询如何在香港开展RWA、稳定币业务,飒姐团队在这里想给各位老友提示,香港的监管恐怕只会更规范、更严格。如果只想炒作概念,割一波韭菜就走,香港恐怕不是好选择。
就拿稳定币业务而言,香港《稳定币条例》生效后,向公众推广无牌稳定币,即构成刑事犯罪,违者面临最高5万港元罚款及6个月监禁。香港SFC同步强化反洗钱要求,规定稳定币需要以高质量流动性资产全额支撑(国债、现金或存款),且储备金必须独立托管,与发行人资产隔离。飒姐团队还想再次提醒各位老友,香港的监管框架,被外媒评价为“全球最规范、最严格的稳定币监管框架”其将刑事处罚与金融制裁结合的做法,较欧盟仅处罚款、英国执法不力的现状更为凌厉。如果只想抄抄稳定币概念,那么香港真不是一个好选择,偷鸡不成蚀把米那都是轻的,把自己“弄进去”身陷囹圄也不是没可能。
再说说RWA概念,其实仔细研究过目前媒体发布的所谓香港RWA的例子,就会发现真正成的项目只有两个,其他绝大部分项目都是在“炒概念”,有个别项目仅仅是拿到了某个金融牌照,就立刻炒作自己进军了RWA,这显然就是纯纯的炒概念了。那咱们再来谈,为什么RWA概念这么热,真正成的只有两个?原因很简单,香港现在并没有一套成文、完整的RWA流程,且港府在这样的条件之下,对RWA项目审核只能极端严格,以降低自身和公众的金融风险。在这样的铜墙铁壁之下,自然绝大多数RWA项目只能停留在PPT阶段。飒姐团队在此提醒各位老友,如果真的是想做出一番事业,而不仅仅是炒概念,那么香港的RWA还是要等等,等待监管规则明朗,再进军不迟。
03 写在最后
除了想在RWA、稳定币领域做出一番事情(无论是炒作也好,还是真想做项目)的一批老友,飒姐团队在文章最后还想跟普通投资者说说RWA、稳定币的防骗指南。飒姐团队的感慨就是,骗术创新的速度真是让人瞠目结舌。近期媒体曝光的“JD稳定币骗局”就是一个通过山寨“某东稳定币项目”的诈骗活动。该稳定币项目声称“注册即送1万枚与港币1:1挂钩的JD稳定币,赠送1000股JD原始股”,如果再成功邀请一个人注册,又可以再获得相应的JD稳定币和JD原始股。这就是一类典型的“蹭热点”式稳定币骗局。某东也多次辟谣和所谓的JD稳定币无关,在取得香港稳定币发行牌照之前,所有以“JD、JDHKD”等字样发币、吸引客户购买的行为,均属诈骗。